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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部門推動文化活動之文化創意商品設計探討

柯一青

                                                                                    中原大學設計學院

 摘要

臺灣近年來不斷興起文化創意產業的熱潮,希望透過文化活動行銷商品為地方上帶來經濟發展,然而活動的舉辦必須具有在地社區的獨特性及當地居民的認同感,更需具備在地性的文化才能與文化產業結合。綜觀近幾年的文化特色活動漸漸夜市化,同一套模式適用於不同的文化季,文化與文化創意商品的關係似不明確,在這種文化特色活動下,許多文化轉化成商品的方式仍有再探討的空間,創造者以自我的設計思維及過度的經濟性考量,常致使商品與地方文化意涵並未有效的連結,太過著重於經濟發展取向(City Development Incentive Approach),看到的只是短暫的「錢景」而非「前景」。然而當初提出在地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初衷在於尋覓地方在現代化衝擊下的魅力,透過地方認同的重構及人與環境的重構創造在地化文化創意產業,成功營造屬於自己的文化特色並細心的維護,創造永續經營的環境,然而公部門推動文化特色活動後,許多文化創意商品常只是配合活動而銷售,活動結束後商品則失去價值,這些皆是未來文化創意商品所要面對之問題。

本研究採用描述性研究法,嘗試了解在地化文化創意產業興起脈絡及播接,並觀察觀察文化特色活動中發展的文化創意商品所衍生之問題及與地方的關係, 並檢討建議與分析。

關鍵詞:文化特色活動、文化創意商品、在地化文化創意產業。

壹、 研究動機與目的

公部門近年積極推動各地方具文化特色活動,也常於活動期間兼帶銷售創意商品,雖短暫為地方上帶來經濟收入,但是參加民眾購買「文化商品」後,對於地方文化特色仍是模糊的。一個文化活動的舉辦,需具有在地性的文化積累與產業發展,主要是使在地之文化與產業得以保存與延續,並非僅將文化精神或圖識置入於現代化之科技產品或物品上,然而現所創造之文化創意商品似未能展現在地文化之意涵。

文化節慶活動之發展本應由地方自主衍生,公部門推動後設計文化商品進行行銷,使地方得到短暫的經濟效益,造成爭相仿效的現象,觀光與行銷成為主要的重點。現於各地舉辦的文化季活動中,都可發現文化創意商品的蹤影,但文化創意商品僅針對某次活動所生,並不等於文化創意之產業。而文化創意商品的出現及效益並無法真的與文化特色活動及在地文化相互連結的,商品價值也就無法提升。

   一般來說地方因自然環境與產業發展等差異,才能發展出不同類型之文化活動,也才能創造出屬於地方性之文化創意商品與產業,但現今的商品的功能似乎並不明確,若商品的作用僅在於活化及行銷地方文化產業,則其是否具備深邃的地方文化特色與意涵則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本研究探討目的在於嘗試了解在地化文化創意產業興起脈絡,並觀察觀察文化特色活動中發展的文化創意商品所衍生之問題及與地方的關係。

貳、 研究探討

以設計史的角度來看,學者何明泉等人指出『人類自遠古懂得使用石塊、火、獸骨後,製造生活中所需用具即是一種產品,而產品透過商業貿易行為後,賦予其經濟價值後即成商品,文化商品即是針對器物本身所蘊含的文化因素加以重新審視與省思,運用設計,將其文化因素尋求一新的現代面貌,並探求器物使用的精神層面的滿足,這是文化商品與一般商品所異之處,在於其多了一項文化識別(culture identity)的功能』[1]。設計無所不在,設計商品與生活文化息息相關。社區總體營造是臺灣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歷程中,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來源,在此基礎下提出「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理念訴求的「文化產業」,隨之成為社區總體營造(community building)[2]的核心[3]。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必須建立於在地文化獨特性的吸引力,並且是無法大量生產與複製的。「在地化」」(localization)[4]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上一個很重要的特質,如何利用社區總體營造創造文化創意產業,並且建立在與生活環境的彼此依存關係上,保存傳統和地方魅力,發掘地方的創意與特色並朝向永續經營的目標,這是十分重要的問題。而現行的文化創意商品已漸漸失去地方的關聯性,甚至公部門直接成立文創部門負責文創這件事,民間也出現專門設計文化商品的企業,目標是將無形的文化與創意元素轉化成文化商品,政府並於99年2月3日公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內容雖強調重視地方特色,執行上卻與地方有所距離,法規中凡舉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等等,本研究將面對此現象做探討與討論。

本研究因文化節慶活動數目眾多,因此以原本地方原即具有之文化活動及公部門創造之文化節慶活動作為研究,先由文化祭活動舉辦的興起,繼而探討實踐之成果再給與建議。

叁、臺灣文化祭活動舉辦的興起與地域性

面對全球化(globalization)[5]脈落下的地方競爭情勢,深刻的地域潛力挖掘是相當關鍵的。因為,任何地域想要推動文化的再造及打造社區美景,是否能掌握到地方潛力是最為關鍵的。近年來臺灣社區總體營造實踐後,除地方上的「實質」建設外,地方文化活動的舉辦成為相當重要的一環,這是突顯人心凝聚的表現方式之一,也是政府各部門展現社區營造成果的主要方式。然而在公部門主導推動的情形下,一些所謂的文化季活動的舉辦,卻常會造成社區更大的劫難,由於對地域性未深入的連結,這些文化活動內容因與地域性脫節,導致參加不同文化祭及承辦的單位(公關公司)可能是同一批人,常有辦理的活動重複或參加者不踴躍等情形,或活動流於「熱鬧有餘、內涵不足」等。在此情況下整個活動設計僅考量著吸引人潮,增加經濟,卻完全忽略活動與地域性的關聯,所有夜市文化充斥著整個活動,甚至出現流動攤販跟隨文化季活動的舉辦成為固定班底,整個活動迷失於經濟效益與產值,僅以此做為評估活動效益的指標,不管是飲食文化祭、族群文化祭、文化產業文化祭或是傳統文化文化祭,一律都適用所有公關公司的運作模式,反而造成臺灣許多深化社區與文化內涵的活動根本無法存活,針對各項文化活動之發展商品,內容多與文化關連性不高,依符號與其客體或與指涉物之間的不同與關係,將符號區分為肖像(icon)、指示(index)和象徵(symbol)三種類型,直接歸納出其文化商品意涵與型態。然而這樣的文化商品,似並無法表達在地文化內涵而且無法感動人心。

所以一開始臺灣的(社區)文化政策到後來都變成觀光政策,而舉辦節慶也成為最便宜行事的作法,舉凡各種XX節、XX祭,有些是原本傳統祭典節慶,是由民間人士自己籌辦,後來開始跟地方城市政府申請補助,局部觀光化;有些是為了觀光而「創造發明」出許多節慶,近幾年來流行以食物作為節慶主題,這一部份是為了觀光與培植地方產業,一部份是小廠商的集體行銷會,前者如東港鮪魚祭,後者如牛肉麵節、滷肉飯節。在另一種就是出於非觀光動機下,由市政府或民間人士自行籌辦的節慶,前者如同童玩節,後者如同之前提過的美濃黃蝶祭,這些在後來發展上也都受到觀光化的影響,只是程度不同。 

------------------------ 周慕雲2007 08

國內最富盛名的宜蘭童玩節,因為遊客減少,又遇上同性質的活動越來越多。因此今天午由縣長呂國華宣布,從明年開始停辦。已經舉辦十年的宜蘭童玩節,這兩年遊客人數銳減,雖然主辦單位推出高鐵套裝行程,不過還是無法吸引更多人氣,所以宜蘭縣政府才宣布,從這個暑假過後,將停辦童玩節,這個活動也將走入歷史。
             ----------------------- 臺視新聞2007 08

自1990年起,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都曾以不同的名稱提出社區規劃及營造相關政策,例如文建會的「社區總體營造」、環保署的「生活環境改造計畫」、經濟部商業司的「形象商圈」、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臺北市地區環境改造計畫」及「社區規劃師」、農委會的「建設富麗農漁村計畫」等,社區規劃及營造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開,但現實所呈現的是,彷彿只要有一群人辦活動,便可冠上「社區規劃(或社區營造)」之名。

               --------------------孫啟榕2003 10[6]

臺灣的地方文化節活動普遍推動後,文化活動的辦理並無法與社區聯結及在地方深根。弔軌的是讓節慶活動扎根在自已所在的社區,融入當地民眾生活當中,融入社區環境景觀、地方產業當中,理應為推動中最重要的事,在大量推動的這幾年中因為許多活動推行並非社區居民自主性辦理,而採由政府將活動以委託專業服務的方式外包給公關公司[7]執行,文化節慶活動自然是和地方是脫節的,民眾參與被侷限在參加活動而非參與活動規劃,而參加的人卻往往為外地來的旅人,參加活動的人多也並不代表活動成功,因為活動成功與否不應單單被定義在多手的經濟收益上。文化祭活動以制式方式舉辦模式未深植地方,未考量地域性,僅考量經濟效益,然而臺灣的文化節慶活動不僅只是一種可以提振經濟產值、觀光效益及轉化選票的政治計算而已,它更應涉及了文化內涵與社區深耕的長久意涵。然而在活動的辦理上,「複製化」太多,一樣性質的活動重複性高,「複製化」的問題,雖然活動名稱不一樣,但節目內容卻大同小異,就像夏天到了全臺都在「燒」海洋音樂祭、在「燒」戲水遊樂設施,光七、八月全臺這類的節慶活動有數十場,相互削弱活動吸引力、削弱資源分配的問題,再加上與地域性的脫節,「節慶行銷地方產業」成效也就可想而知 ,如今除了地方產業的行銷之外,更加入了配合活動所創造的文化商品的行銷。以宜蘭三星鄉的蔥蒜節的經驗,最後地方政府只能歸咎於「時空環境變遷、物價指數變動,影響民眾旅遊意願,讓財務元氣大傷」加上中央政府又不給予經濟上的支持這些論點上。事實上,很多觀光客認為近年來的童玩節早就失去了宜蘭味,是該停辦了,更希望未來到宜蘭的旅客能更愛惜他的故鄉,而不是只來當短短幾日的遊客。冬山河創造出來的"宜蘭經驗",在全臺灣被抄襲複製後,很多人認為有咖啡館+吊橋+步道=親水公園,就可以叫"左岸",成為地方派系爭取縣市或中央經費,誇言政績的擋箭牌,內容缺乏文化深度沒與社區結合。所以問題也在於「創造」節慶的同時並未考量地域性的文化,各政府辦理節慶的本質就在於創造地方經濟價值,並未考量地方文化的永續性,當活動不在具有經濟利益的同時,當然沒有續辦的價值。如文化節設計的手法與地方可以產生深度的連結,才能真的聯繫人心,開創新經驗、新價值及新認同的社會生活。

肆、文化創意商品的行銷策略

文化是在人類活動中所獨特發展出來的,深深影響到人類的行為及價值觀,也會影響人類對於地方和空間的態度與想法。所以文化可視為社會中或族群中歷經時間變遷所累積的價值、思想體系及活動,形成一種價值觀融入生活之中,並產生一種社會制約的模式或習俗。文化伴隨著族群隨著時間變遷與地域特色,會各自形成其他地方性具獨特性的文化。亦即「地方文化」被賦予形成。所以可以界定地方文化的意涵為-地方文化的形成,係由於當地文化的同質性以及區域文化的異質性所形成的地區獨特性,並且具備與時俱進的良好傳統及經驗傳承。

臺灣的文化經過「228事件[8]」、「白色恐怖」[9]及「勵行節約,改善民俗」[10]等政策,國民政府遷臺後地方傳統文化受到政治的干預而遭到壓抑,經過一連串的社會運動後,壓迫逐漸減緩,但面對現代化的各項娛樂型態及先進設備等影響,地方文化的重建不易,如何重建地方文化為重要的課題,在政府推動社造後,許多地方文化卻逐漸的被廉價化及商品化。

臺灣在政經的發展過程中,雖然曾經創造「經濟奇蹟」[11],不過隨著全球化的趨勢,臺灣的代工等優勢被其他新興開發中國家所取代,也因當初商品大都並未具有在地性文化特色,臺灣將面臨缺乏特色商品競爭優勢的危機。有鑑於此,行政院在《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列入,並與「新故鄉社區營造」及「水與綠建設」等計畫結合,希望以社區營造找回或創造新的在地性文化特色繼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當然論述播接到了臺灣會因管轄之單位機關的不同,針對其「專業」給予不同意函,卻常因此改變原有論述之意義[12]。然而所謂「文化創意產業」並非單指設計性強或具符號與經濟價值之商品,而是這些商品或所蘊含的符號 (Sign、Emblem)、隱喻(Metaphor)與象徵(Symbol)必須能夠彰顯出國家或地區在地文化特色或生活型態。故臺灣近年部分的文化創意產業,部分產品是沒有累積與代表性的,在地性特色無法彰顯表達。文化創意商品與一般商業設計並無太大差別,並無法給予人對文化的深切感動。

臺灣在過去農業社會時代,民間戲曲的演出,其動機及場合皆顯現出濃厚的宗教氣息,與社區族群凝聚意義。再神誕或建醮慶典演出,地點在廟前的戲臺,除了有娛神心意之外,還可藉「扮仙戲」,將民眾酬神、祈福、還願、除煞等心願,傳達給神明。故職業劇團有足夠的演出機會及合理的戲金,依賴民間的經濟助力可以維持生計。但如今廟會等活動已逐漸變質,戲曲演出活動淪為一種酬神的表面形式,失去了原有的娛樂、社會交誼等生活化的實質功能,這樣「形式化」的結果,便是表演藝術的「廉價化」,從一人一車的布袋戲團,到電影版的扮仙戲,這些新形的酬神演出嚴重的威脅維持傳統演出的職業劇團……

-----------------鄭榮興 2007 01[8]

所謂的文化產業應根植於文化,具有社區性、地域性、社群性及文化認同性。文化產業應是能創造民眾精神滿足,令人感到幸福的產業。尤其當喊出文化產業化時,希冀地區的特色發展附加上可以觀光消費的產品,又為了迎合觀光遊客的想像與期待,現階段往往主動修改自己的在地文化原貌,創造出迎合觀光客的現代化「文創」商品。許多地方面對全球化衝擊而出現的城鄉移民現象,公部門試圖藉文化產業化的形式來進行社區再造,創造在其眼中所謂的經濟效益,並期待以此解決社會問題及矛盾。然而,在這樣的遊戲規則下,卻造成社區居民心裡上極大的落差,甚至演變成社區的內耗、不信任、及引來更多不懂社區文化的人口最後造成社區分裂,結果卻是忽略文化層面。

沒有內涵的文化產業經營型態並無法長久,必須從文化層面去加持產業發展,使產業的特點被彰顯,才能提升產業發展的生命力。在深度旅遊中文化上的感性消費才能帶來精神的快樂。所以,「文化內涵」是產品中重要的成分,將文化內涵具體的轉化,套用在產品外在的表現形式,進一步創造文化價值的認同,與提高附加價值性,就是文化產業重要性之一。在文化祭運作下的文化,文化=經濟=賺錢,如只一昧依據的是Florida提出創意資本理論(creative capital theory)[13]。許多案例在此理論下文化被商品化,許多廟會文化經過補助改以文化祭取代,最後在經濟考量下變成了夜市文化,這樣的文化與創意振興方案,很容易造成社會資源分配不公及預算排擠效應,民眾只參加而未參與,使很多社會問題失去解決的機會,可能造成一個為了觀光客而重建的城市或地區,而不是一個為了市民而重建的城市或地區。

例如臺中大甲鎮瀾宮[14]每年的媽祖繞境活動,在幾年前是遠離家鄉的人每年重逢聯繫情感的活動,每到此時嫁出去的女兒都會參加,繞境代表著不同的意涵[15]。在公部門推動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出現後,活動內容加入街舞比賽、少林拳道協會武術表演、中東肚皮舞及霹靂布袋戲等毫無關聯的文化表演,為落實「國際」兩字,更加入烏蘭巴托國家馬戲特技團、菲律賓快樂家族特技團及日本國鳥取縣倉吉高校-和太鼓團隊等,活動漸漸變調,加上現代化文化「創意」商品,媽祖手錶、媽祖手機、媽祖公仔及我愛大甲媽服飾等,且通常商品採取委外經營商店的模式,常為獲利而無法兼顧商品本身應代表文化深刻的意涵,原本屬於本地的文化特色卻在現代化的潮流下漸漸被淹沒。

透過深刻的文化考堀,地域的潛力才能被開顯,地域發展也方能擺脫以純粹的吃飲等作為主調的世俗化模式。地方競爭力的積累並不在於物產的直接推銷(特別是吃食),而更在於從社會文化的角度及美學與品味的意涵進行地方整體性魅力潛質的尋找。文化產業是依賴創意個別性、也就是產品的個性、地方的傳統性及地方特殊性,甚至是工匠或藝術師的獨創性,強調的產品的生活性與價值內涵。透過「文化產業」的概念來發展地方產業,即以地方作為思考的出發點,基於地方的特色、地方的條件及地方的人才,甚至是地方的福祉作為優先的考量來發展,以地方自發或內在的動力潛力來思考地方未來的發展方向,故文化產業與地方的關係應被重視。

當社造推行在普遍未考量地域性的同時,文化被廉價化,文化跟商品跟食品等質化,例如新竹市則以新竹地方景點等設計一系列的杯、月曆及杯墊等,以「城市行銷」的方式將文化轉化為商品,事實上則只將景點放在現代產品上。而近年所創造的客家桐花祭,則出現所謂客家精神轉化為文化商品的案例,然而客家文化精神的定義為何?文化精神放置於現代化商品即成為文化商品?社區總體營造之所以大力推動文化商品,主要之目的在於發展獨特的地方的經濟,然而商品本身卻往往以銷售成績代表文化推展的成效,而銷售好的文化商品卻在各社區爭相仿效下失去了價值,使得產品越來越廉價,淪為夜市文化商品之一環,當多數社區處在永續經營即是要發展產業、增加收入,以藉此延續社區生命力時,似乎是依據福利經濟學的概念,要以經濟發展來達到社會每個人都是快樂的原則。曾旭正[16]提出,「人的經營,才是永續之道。」一旦忘卻,很容易扼殺掉有心經營者的熱情,人看到商機後便複製轉移,透過市場包裝、專業化訓練後,成為制式化的發展模式。舉例來說,觀光客來到了埃及都會去購買一種現場雕刻自己名字的文化商品,一般做為項鍊,然而這個項鍊是用埃及的象形文字所刻,還附上對照現在的英文字母圖,該商品不見得實用,卻代表當地的文化,更有代表不同意涵的象形文字及故事[17],商品與地方文化是緊密連結的,文化的意義高過於商品,這就是文化創意商品的真正意義。然而在臺灣文化特色活動的不斷出現,主要在於公部門觀光立縣的迷思,各縣市都對觀光帶來的短期經濟效益感到期待,然而活動的舉辦在風光登場後,酒足飯飽以後,地方必須面對的是杯盤狼藉與滿地髒亂,活動的舉辦失焦,成為以各種形式出現的園遊會,只要來參加,有得吃又有得拿,民眾則以禮物的價值來判斷活動的成功與否,文化商品也就淪為證明參加的價值。

伍、公部門主導下觀光立縣發展的迷思

許多文化節慶最早都來自地方自主傳統活動,自從1993年文化建設委員會提出「文化地方自治化」[18]的構想,讓各縣市藉由中央權力的釋放,足以自行辦理文藝活動並與地方文化工作者聯繫。近年來出現了公部門力量所推動下的文化特色活動及地方新節慶。大多脫離不了藝術文化及產業促銷與創新傳承民俗祭典。其實見的結果經濟行為大過於文化的表現,而高度商業化所帶動的文化,背離社區營造由下而上的機制,重拾由上而下的傳統機制,把利益的動機轉移到文化領域,假文化之名,製造一種意識形態,造成文化的內在變質。尤其是商業,在現代工業和技術的支援下,呈現高度迅速的發展,給人們帶來前所未有的物質享受,用這種物質享受催眠參加者現代社會是幸福美滿的,要我們相信它,不質疑、不分析反省它。這就是國家機器推動下的地方節慶活動,由上而下的機制,透過主導者對地方的想像創造建構屬於想像世界中的在地文化與認同感。致使文化活動本身只是在包裝上添加「增加收入」、「高度文明」的符號與迷思,以達到觀光立縣的目標,但如此的實踐顯然存在著許多問題。而且已經背離原本以在地化文化創意產業改善地方經濟及凝聚人心的原意,文化活動成為短暫的行銷文化創意商品的平台,文化創意商品則與地方關係漸行漸遠。以「人性」為本,以「文化」為體的設計更加重要,即所謂的文化創意設計。然而經由「文化」轉換為「創意」,加值產品「設計」,經由「文化」、「創意」與「設計」的過程「行銷」台灣,以達到「文化創意,社區營造,生活設計,行銷台灣」的目的,實際上的實踐是有難度的。透過「文化創意加值產品」發展「產業在地化」,營造「地區創意產業」的部分,實踐上文化創意商品也不等同於地方文化創意產業,而是應一群人專門在設計各種印著文化的標誌的產品,未必獲得地方的認同,更別說是地方的產業,也就是說,公部門的文化節慶活動舉辦及文化商品與地方的產業並無絕對的關聯性,而許多地方雖有在地性的文化產業,卻苦無創意者給予資源,所以在地方的文化營造應為由下而上的政策,對於公部門的文化知識教育則應由上而下,先給予公部門文化認知的觀念,才能造就尊重地方的思維。

陸、誰的地方?誰的文化節慶?

在政府推動一鄉一特色的政策之下,臺灣各地不斷浮現「創造」出來的在地特色、地方產業,希望繼而發展文化觀光事業、促進活化區域經濟。文化節活動儼然成為最佳的工具,然而活動經費的主要來源若僅來自政府部門,倘若政府無法再支助經費辦理文化節,缺乏地方的自主辦理能力,活動將會走入歷史,再者政府單位預算核銷的壓力,也常為消耗預算草草辦理。再者,地方性的參與何在?所謂的參與多充其量僅是在表演舞台上搔首弄姿,聽命於主辦單位的規劃安排,其實僅能叫做參加而非參與。主辦單位想安排什麼表演團體,就邀約什麼表演團體,就連與地方不相關的其他各國表演團體都摻雜在一起,邀集國外表演團體來臺表演的原因其實使為了冠上「國際」這兩個字,許多文化節都標榜「國際」,「國際童玩節」「國際風箏藝術節」、「國際沙雕藝術節」、「國際假面藝術節」。所謂的國際節慶,應在國際間存有共通性,但主要仍為宣傳本土環境文化為主體。世界各國都有不同類型的童玩或風箏,將各式各樣的童玩、風箏集合在一起,多少可以從比較其異同當中,感受其中樂趣更可宣揚臺灣當地主要文化特色。但所謂本土宗教活動的「國際」性何在?。以媽祖國際文化祭為例,媽祖的信仰源自中國沿海屬道教之海神,是漁民祈求航海平安的心理依靠,臺灣在海灣、港口或河邊都可看見,媽祖岀巡常即為其庇祐的範圍,擴大解釋也出不了東亞及南洋諸國。可以在非洲找到不一樣的童玩,卻找不到不一樣的媽祖。硬要本土的傳統節慶冠上「國際」化的標籤,實在太過牽強。

政府主導與介入後加上觀光立縣發展的迷思,除了主導了新型態的文化外更介入了傳統民俗文化。以南島文化節[19]為例當地人大多不參加,且大部分不知道其意義何在?儼然成了歡迎外來客的歌舞節,雖然南島語族[20]唯一跨國界的獨特民族,有其獨特的文化性,但再給予地方新的節慶的同時,應優先爭取地方的認同,顯然此部分尚未做的十分完備。文化節還是地方的節慶活動?還是參加者的節慶活動?資本家的節慶活動?還是國家政府的節慶活動?主體顯已混亂,在地者參加的比例有多少?願意第二次參加的比例有多少?其活動設計與實踐實有檢討之空間。

柒、結論與建議

   地方的節慶原本在臺灣是十分的濃厚的,猶記兒時每逢元宵節家家戶戶都會提著自己做的燈籠在家附近提燈籠,即使是奶粉鐵罐內放根蠟燭也充滿著回憶,各私人機關學校也都自己動手製作燈籠參加除可爭取曝光率也突顯各單位的團結精神,全臺充滿年節的氣氛。但近年來過節卻成了政府的事,所有的節慶只有在特定的地點聚集才看的到過節的景象,而燈會所呈現的花燈,也由自己製作改為「出資」施作,漸漸的失去了年節的味道,這就是由公部門部分主導節慶後漸漸造成的現象,參與漸漸變成到特定地區參加,最後反而節慶意義漸漸消失。事實上,現今公私部門之夥伴關係模式仍擺脫不了父家長式[21]的科層制(bureaucracy)[22]影響,另在地方自主團體舉辦活動之主要意義是大於經濟效益,政府單位則以地方的經濟成效為主要目的,共同目標明顯不同下當然缺乏共同之主軸,加上政府單位繁雜的申請及審查程序,更使地方自主團體漸漸失去主導的意願,最後只注重行銷,不重實質內容的活動就這樣取代了原有的文化,文化節慶舉行的意義也就漸漸消失了。

公部門熱於參與地方文化節慶固然是件好事,但應減少對活動內容之影響,地方自主團體則應以自籌經費為主要前提,公部門的角色除了補助經費,應捨棄出錢是老大的心態,尊重地方文化傳統,將文化活動的主導權回歸地方推動文化產業的人才,地方人才回流的誘因不應只有經濟,而是要有願景,以及可發揮的寬度,地方自主團體依據地方願景為目標,才能使活動更有意義,也才能永續發展下去,期待不管任何的活動都可以全民參與,即使是花卉博覽會[23],若全臺灣各地區認養一個區塊,自主的種植,整個活動將更具意義及參與感。然而文化節慶行銷的文化創意商品,在實踐上已與地方漸漸脫節,文化在於地方,文化並不等同於商品或產品,以喝茶文化為例,茶本身並不是文化,冠上地方標誌的茶具也並非文化,在地人種茶生產茶的過程及期間所衍生的人事物才是文化,所以文化商品應屬於文化產業發展脈絡下的一部分,一般而言,然而,文化商品不同於一般大量生產的產品,特別是對於社區型文化商品而言,由於它涉及產業規模大小的發展、社區自製加工的材料來源以及商品具有的獨特性與地方性,所以社區型文化商品不同於一般量產商品,文化創意產業應是源自在地的傳統文化與核心藝術,一般的商業設計則是源於個人或公司的創造力與知識,所以文化產業並不能用一般電子產業的方式植入,公部門要協助的是地方具有文化價值而必須先行挹注資金的部分。產品設計固然重要,文化更應是主體,文創者應以社區規劃師的精神,以地方為基地以參與式設計(Co-Design)[24]深入地方了解地方文化,小到社區大到整個國家,激發地方創意與地方文化結合,始能創造更多感人的文化產品或產業,才能具有獨特性並朝永續經營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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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秀芝譯(2003)Virginia Druett著,社區中的節慶、視覺與表演藝術,載於羅秀芝(譯),文化新形象──藝術與娛樂管理(196~223),臺北市:五觀藝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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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 E. & Baylen, D. (2005) From learning community to community learning: pedagogy, technology and interactivity.Educational Media International.42(3) , 251-268.

 

 



[1]識別的功能似乎是文化商品與其他商品最主要的區別,這也代表著文化商品所注入的情感、意義、甚至是歷史等,都讓文化商品與消費者之間存在更深一層的情感共構,然而文化商品更可以扮演著媒介角色,藉由這樣的識別,將訊息傳送給所屬之消費者(孫玉珊,2005)

[2]社區總體營造起始於1993年12月,當時台灣的文建會主委申學庸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時提出「社區總體營造」之名詞,該詞以「建立社區文化、凝聚社區共識、建構社區生命共同體的概念,來作為一類文化行政的新思維與政策」作為主要目標。

[3]由文建會於民國84年「文化產業研討會」所提出的理念。

[4]在地化是相對全球化而來的另一趨勢和潮流。由於全球化強調在市場與科技力量支持下,全球商品、消費乃至文化、價值觀和各地人們的行為模式都有趨同(convergence)的發展。

[5]全球化(globalization)一詞,是一種概念,也是一種人類社會發展的現象過程。

[6]建築師,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講師。

[7]採用專業活動主持人,主持尾牙活動、春酒活動、記者會、展場主持、晚會、造勢晚會活動、廟會、文化祭等各類型活動的專業公司。

[8]二二八事件台灣19472月底發生的大規模民眾反抗政府事件,以及3月至5月間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鎮壓屠殺台灣人民、捕殺台籍菁英事件。

[9]白色恐怖(White Terror)一詞起源於法國大革命時期,當時進行大規模鎮壓、槍殺革命黨與革命份子的恐怖統治時期稱之為「白色恐怖」台灣,「白色恐怖」一詞大多用來稱呼國民黨1950年代1980年代的台灣對共產黨民主改革和台獨等政治運動及嫌疑者的迫害。

[10]為民國41年所提出的政策,壓縮了民俗活動的空間。

[11]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在1950年代1990年代時,於台灣所進行的一系列政治改革、制度改革及經濟建設。

[12]根據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所公佈的『定義』、『選定原則』、『產業範疇及主辦機關』,政府單位在界定文化創意產業範疇之際,除了考量符合文化創 意產業的定義與精神外,亦加上了產業發展面上的考量依據。其原則為:一、就業人數多或參與人數多;二、產值大或關聯效益高;三、成長潛力大;四、原創性高或創新性高;五、附加價值高。依據上述的定義、精神及原則,有關單位界定出臺灣文化 創意產業的產業及其範疇,並依據屬性擇定主辦機關負責各個 產業的推動。

[13]Richard Florida於其著作《創意新貴》(The Rise of the Creative Class)中提出「創意資本」論點,認為有別於傳統的社會階層結構,除了勞動階級(working class)與服務階級(service class)以外,一個新興階級正悄然興起-「創意階級」(creative class)。

[14]「大甲鎮瀾宮」位於大甲鎮順天路158號,距離火車站約200公尺。創建於清乾隆35年(西元1770年)迄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古蹟,宮內供奉媽祖及配祀各神。前身為「天后宮」,不僅是大甲地區53庄的信仰中心,信徒更遍佈全國。

[15] 1990年訪談在地人士謝秀琴女士口述。

[16]國立台南藝術大學建築藝術研究所所長兼總務長。

[17]金屬質感的墜子,搭配黑色皮繩,象形文字標示著項鍊擁有者的名字,裝著項鍊的酒紅色絨袋,貼心地附上一張埃及象形文與英文字母的對照表,商品充滿著文化的意涵。

[18]1990年代,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稱文建會)提出「社區總體營造」、「公共藝術」和「文化地方自治化」等具積極意義的「政策」方向。

[19]許多研究指出台灣是南島語族的發源地。這是一個經過考古家研究推測的理論。南島語系是世界上唯一主要分布在島嶼上的一個語系。分布區域極為廣泛,多分布在南半球,台灣是南島民族中緯度最高的地方。南島為Austronesia,是由學者以拉丁文字根『auster』與希臘文『nesos』組合而成,『auster』意指南風,『nesos』意指島嶼。因此日本人將之譯做『南島』。

[20]南島語系是主要由南島民族所使用的語言,是世界現今唯一主要分佈在島嶼上的一個語系,包括約1300種語言。其分佈主要位於南太平洋群島,包括馬來群島菲律賓越南南部、臺灣馬達加斯加,東達南美洲西方的復活節島,西到東非洲外海的馬達加斯加島,南抵紐西蘭

[21] paternalism ,指的是一個指導者(「父親」)代表其他人(「妻子」或「孩子」)替他們作出「為他們好的」決策,即便這樣的決策違背他們的願望。

[22]它是一種理性化的管理組織結構,基本職能是執行決策者的經任命產生的官員所組成的大型組織。它必須遵循一套特定的規則與程序,有明確的權威登記,權責自上而下傳遞。

[23]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簡稱臺北花博、臺北國際花博,201011月620114月25間於中華民國台北市舉行的國際園藝博覽會,是台灣第一個正式獲得國際園藝家協會國際展覽局認證授權舉辦的A2/B1級國際園藝博覽會

[24]與式設計概念植基於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認為知識的創造來自人與社會脈絡互動,進而改善人類的生活,故設計過程由設計、研究、參與者三者協同合作參與研發,在設計發想初期階段,使用者即主動參與開發程序,匯聚一起分享使用心得,且他們在開發團隊中和其他成員具有同等的地位,並和設計師一起(work with)合作設計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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