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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高架道路空間下再利用探討 -以建國高架為例-

The Study of Space Reuse under Elevated Sections in Taipei City – an Example of Jian Guo South-North Highway

柯一青[1]

Yi-Ching Ko

摘要

七、八○年代都市中產階級乘著工業化、都市化而興起,「空間再利用」成為文化空間政策的主流,不論是華山藝文特區、松山菸廠、鐵道倉庫及米倉藝術家社區等另類空間的再現,期望成為城市的另一波文化新風貌及特色。長期以來,我們總是羨慕紐約、巴黎及倫敦等國際城市在高度的發展之下,對於舊有空間的保存及運用發揮了極致的想像力,也為城市保留了記憶與情感。在臺灣,文化空間從早期的制式化、西方的兩廳院及各地文化中心到舊有空間的釋出與再利用,空間的演變也隨著文化藝術及社會價值的演變,形成多元化的需求。而空間的經營是一個新興的產業,在臺灣也已持續發展多年,未來,更有可能是引領另一波城市文化經濟產業的先鋒,但是如何為城市塑造特有的文化風貌,確實十分重要。本文研究之目的即於臺北市橋下空間再利用整理出初步的資料,並由目前已作為藝文使用、商業空間使用或其他社區居民使用之公有空間再利用實例所面臨的問題進行分析及探討,藉以針對公有之橋下空間再利用進行研擬與評估。

關鍵字:中產階級、工業化、都市化

 

 

 

 

 

 

Abstract

In the Nineteen Seventies and Eighties, the middle class of cities emerged by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The concept, “space reuse”, has become the mainstream of policies regarding the cultural space. The reconstruction of alternative spaces including Hua Shan Art District, Song Shan Tobacco Factory, Railway Warehouse, and A-mi Artist Community, is expected to become another new style and feature of the city culture. For a long time, people always envies such international cities as New York, Paris and London, which elaborate their extreme imagination regarding pre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the original space and retain historical memories and affections, even under high development.In Taiwan, the cultural space starts from the systematic and western National Theater and Concert Hall as well as each cultural center in early stages, to liberalization and reuse of the original space; the evolvement of space transforms together with arts, culture and social values, which forms multi-cultural demands. Space management is a new and burgeoning industry which has continuously developed in Taiwan for years. In the future it probably will be pioneering to lead another generation of cultural and economic industry of the city.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collate the initial data regarding the space reuse under bridges in Taipei city. It further analyzes and probes into the actual problems of those examples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rearranged for art and culture, commercial use, or as the public space utilized by other community residents, and then proceeds with design and assessment in respect of the public space reuse under bridges.

Keywords: Middle Class, Industrialization, urbanization

一 、 戰後以迄臺北市社會結構的改變

戰後的臺灣普遍保持日治時期的農業社會,臺北市則位在首都的的地位在特殊的政經條件下成為繁華的都市,由於經濟、工業、及職業型態的急速轉變,產生了許多都市危機與矛盾(夏鑄九,1989),都市核心失落空間(Lost Space)問題加速惡化[2]。特別是公路、鐵路、及河岸等破壞都市形式整體延續性的主要障礙物沿線,問題更是嚴重。而將舊有歷史空間、閒置空間或公有廢棄空間, 透過設計巧思,再利用為展覽表演空間之觀念,國外已行之有年。近年國內藝文界亦加以提倡,逐漸形成共識。鑑於國內文化設施長期以來不敷使用,擬藉舊有建築或空間之整理與活化,以拓展藝文展演空間,以達成全民共享藝文的理念,下節將分析高架道路及其下空間使用之緣起。

二、高架道路及其下空間使用之緣起及現況

   現代城市與複雜的交通網的產生,遠自十九世紀初的工業革命即已開始。當時,由於科學漸漸發達,加上蒸汽機的發明,使得生產更加快速,產量更加豐富,而人與人之間的交易也更加頻繁,連帶著也使交通更加繁忙,道路修築長度也隨之增加。在當時主要的交通工具有馬車,及少數汽車,人們的活動範圈也大多聚集在幾英哩之內。例如在1820年左右的紐約市,所有主要住宅區距離商店、工廠、銀行、倉庫聚集而所謂的商業中心地區不過2英哩,所以人們可以步行方式前往這些商業中心區購物。但在1820年之後,這些所謂的商業中心漸漸發展成為大中心,如紐約、巴爾的摩(Ba 1t imo re )、波士頓等;這些商業中心也因進一步的分工需要,使得工廠、銀行、市場、戲院、餐廳等都形成專業區,連帶的很多人們不能再以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能源費用,很容易的走路或搭車去上班、購物了;另外,住宅區本身也因人口漸漸遠入而成長起來,人們開始居住在離商業中心區更遠的地方。由於這些因素,使得大眾運輸漸漸受重視,而且使得人們絞盡腦汁發展地下、地上的交通運輸方式。

   早期高架鐵路產生之因素主要的乃是為了大眾快速運輸之目的,而今日高架道路的興建原因除了大眾快速運輸之目的外,另有很多因素,將其整理如下:

1.工商發達,運輸頻繁汽車大量生產使用。

       十九世紀工業革命之後,由於生產技術的改良,促使了原料、成品之間的運輸;當時長距離的連輸方式除了依靠道路的馬車、鐵路等陸運外,還有海運、河運等方式;至於短距 離的運輸則由於生產發達,人口聚集,日常生活需求增加,促使了短距離運輸的頻繁,以載運成品、原料來往城市、鄉村之間。漸漸的,城市擴張、範圈加大,人口增多,運輸的形式不僅在於城與城之間的交通運輸,甚至包括了城內各處間的交通運輸。為了解決十九世紀中葉時的這些運輸問題,先後發展了有軌馬車、有軌纜車、電車及鐵路等,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這些運輸方式才漸被普遍化的汽車所取代之。汽車的普遍使用,取代了大眾運輸的顧客,另外,早期以鐵路為主要運輸貨物方式,也因大型運貨汽車的運用而取代了火車運輸,這是因為鐵路的路線與車站是有限制的,然而運貨的 汽車均是有路面的街道就能去。

   除了上述因素外,另外因為汽車具有彈性:可以開車走喜歡的路線和不必走既定路線,可以一路上以平穩速度開車,可以提供門口到門口(door to door-〉之交通。因為有上述之因素,使得人們對汽車的喜愛、依賴與日俱增。各地區、各街道的車子加多,但是街道的拓寬、增闢跟不上車子之增加,使得行車大為擁擠不暢。為了解決車道面積不夠、車子能暢行無阻的問題,更多的道路面積是必須的,因此立體式、高架式的道路設計,被用來解決擁塞不通的車流,何況採用高架式道路的花費比其他方式來得更加經濟,這也正是高架道路在近代都市內被採用的因素。

2.人車分道之因素:

   高架道路產生因素除了因道路面積不敷汽車行駛使用之外,還有因為行人之安全,將車道或者人行道高架起來,使人 車分開而各行其所,互不平擾以保安全。事實上早在1860年時,倫敦即有將人行步道高架以和車子分離的計畫;而在法國的摩雷克斯(Morlaix)城為了保持都市美觀及市場地區的購物色彩,而以高架的方式,使車子行駛在高架道路之上,而不影響地面人群的活動。在瑞典的一些新鎮,在規畫興建之初即已利用高架道路的方式,使人車分離,甚至為了保持公園的完整,人們在公園自由的活動,仔細的設計通過的高架道路,以配合公園周圍的環境 。

3.高架道路其下空間使用之緣起

高架道路其下空間之使用,一直為大家所忽視,這原因或許和高架道路其下空間寬度過於狹窄,而且其位置處於交通頻繁之地區,安全較令人匱虞;另外,高架道路因為過往車輛太多,所產生的噪音、空氣污染嚴重,環境品質差,所以一直不為大家所利用。

美國雖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已經計劃興建四萬哩的全國公路網,而且在1956年又延長到四萬一干哩,當年又立了公路法,但實際上在1961年之前,高架道路下的空間,僅設考慮用來做停車之使用;在1961年之後,漸漸的才有除停車之外的其他使用之考慮,但是當時因為資金的短缺,且牽涉的單位過多,加上各種立法的限制,高架道路下空間之利用一直未被重視,直到1968年,國會第九十屆會議中,才在「1968年國家公路需求報告」中,通過「高速公路道路交點開發」 (Joint Development in Highway Corridors )方案,明訂高架道路下空間廊道之使用,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l)不可超過公路路權(Right-of-way )範圈。

(2)在都市內,應注意配合當地法規。

(3)考慮計畫經費的來源。

(4)機能性的設計,並配合當地環境,及需求。

(5)考慮和周圍的土地使用配合,以使土地利用價值提高(楊子葆,1990)。

在此之後,高架道路其下空間之利用才漸漸被重視,美國各地積極規劃這些空間,以活用都市土地,增加政府稅收,改進公路旁的住宅最境,減少衰退區的產生。

臺灣自民國六十六年規劃第一條高架道路一環河南路高架道路,其下空間即利用來做店舖,販賣五金、建材等材料。這是我國高架道路下空間利用的第一個例子。環河南路因為鄰近淡水河岸,沒將其下空間配合饒有的河堤公園、水岸資源,開闢成公園及休憩設施,殊為可惜,但在當時經濟發展掛帥的年代,所有政經狀況分析下,如此的利用也並不意外。之後的新生北路高架道路,在瑠公圳之上,在未重視自然生態的年代並沒作任何經濟使用價值,後經加蓋之後,僅做停車及倉儲之用。水源路填築式高架道路則無空間供使用。建國南北高架道路,同樣的在興建之時,已擬定好做停車,倉儲等之用,所以在臺灣早期的高架橋下空間,利用價值偏低且並不受重視。

4.高架道路下空間開發之目的與注意事項

高架道路下空間開發之目的:

(1)提高政府財產及資源之利用效能

將可用或堪用的公有閒置空間、土地透過適當的規劃與經營,積極且充分有效地再利用,可以創造或延續地盡其利、物盡其用的意義,不但對地球環保有所助益, 並可增進政府資產利用之效能。

(2)創造公有閒置空間(vacant or unoccupied spaces)之多元功能再利用    

從長遠性文化政策發展的面向思考,公有閒置空間、土地之再利用可藉由各種類型的空間利用,帶出多元化的文化使用想法;換個角度而言,公有閒置空間、土地再利用之功能考量應是全面性的文化功能思考,亦即公有閒置空間、土地的第二春除了評估其轉做藝文資源利用的可能性外,更可以就閒置空間或土地之規模、類型、性質、區位及現況等條件,研擬合宜之空間永續經營方式,使空間或土地的特質能充分發揮,創造多元之文化效益,謀求更多元全民共享的社會利用。

此外,在思考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方式之際, 更提供大家發現與體會各空間所具有之文化特質,提昇大家對空間的品味與敏銳度。  

(3)推動藝術文化之永續經營

公有閒置空間、土地再利用此一新政策的全面推行,除了具有在不同的時代,塗上不同的色彩的意義外,未被指定而具有風貌特色或得到居民認同的空間,透過再利用成為藝文資源的方式得以保存。同時, 也可透過公部門釋放空間之正式性,形成異於公有美術館、畫廊或文化中心形式之新的異質空間,並採取由下而上、民間力量自發性投入之文化推廣模式,融入社區生活,而達至文化生態改善或文化紮根之理念。

(4)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活化文化資產

      由地方之社區組織延續社區總體營造[3]的推動,透過社區居民、市民及文化團體等的普遍參與,以開發公有閒置空間、土地之價值為契機,以達致經營大家曾經共有之生活經驗、留存傳統空間與工匠技術、延續地方之歷史記憶、建構地域之環境認同等效益。  

(5)創造新的文化使用空間經驗

   由於公有閒置空間、土地之再利用是在既有的空間中發揮使用功能,受到既有空間的條件限制,或許無法加入所有必需的設施,但在其所形成的特有空間氣氛之下,可帶給大家全新的感受。例如金庫中的音樂會或舊城牆前的戲劇表演等。除了使一般人有更多的機會可以欣賞專業表演外,也鼓勵一般人作為表演者,增進大家對文化活動的興趣。

   高架道路其功能主要在於解決交通問題,但在今天其功能不僅只是解決交通問題,更應該利用其下空間來解決其他問題,例如停車空間的提供,土地的開發使用等, 未來定位本質上應以文化及公益性質或核可之商業性質為主,但於空間經營發展之先我們可將這些功能與目地歸結於下:

(1)在規劃開發時,應以大眾共享藝文的理念,並和有關之法令、綜合計劃配合。

(2)關於對環境影響的因子,應仔細、全盤的考慮清楚,以減少對週遭環境或居民造成不良的影響。

(3)應和原使用的居民、或政府相關部門充份配合。

(4)對開發之後的經營,應有一個計畫,並對管理權責應有一套明細劃分。

(5)計畫慮是方便可行的,因此對經費來源應考慮清楚。

5.高架道路下空間使用類別

     高架道路其下空間之使用類別,可依其位置所在地的地形、環境,以及道路本身之構造形式,所經區位等之不同而有不同其使用類別例如:

(1)在經過水岸、演湖地方時,可規劃成泛舟之場所。

(2)在經過商業中心區時,可規劃成停車空間,或者創造多元的文化空間。      

(3)兩交會之高架道路,所夾的範圈可規劃成中型公園,或

   社區活動空間、運動場所及廣場(Sunken Plaza),等,不一而定。我們可將這些使用歸類為下列幾種類型:

a.公園、綠地及遊戲場所

         在高架道路其寬度足夠峙,或者在交會處,可配合鄰里 社區之需要規劃成公園、綠地或者做成遊戲的場所,以提供給社區之使用;當然在規劃的時候,對於使用者之交通安全,以及設施之適用性、 美觀性,應一併考慮之。

b.小客車、大型車、售車之停車場:

   高架道路可依其所在區位之不同,而提供不同種類車子的停車地點,來解決停車、御貨、載客之問題。例如在商業中心區,即可設為小客車之停車空閱在都市外圈,可做公車之起迄、休息站。

     c.倉儲:

         高架道路其下空間,另外可配合工業區等,做倉儲、御貨、轉運之場所,以防大型貨車、聯結車進入市區,影響交通之順騁。國內的建國南北高架道路,原先提供了這類空間使用,也與當時社會經濟掛帥的狀況有關,後在七十四年底已全部廢止這些倉儲,而改做小客車之停車場所。

d.辦公室、教室:

       可將辦公室、教室設於高架道路之下,但應注意的是,   對於噪音的防治應該有放控制;一般而言,這些辦公室設於高架道路之下,可附帶提供停車空間,以方便市民 前往辦事,這些使用如:基隆路羅斯福路口之消防局高架道路的維護、保養及修理機構等,都是可行的例子。        

c:人行購物街

      高架道路其下空間,可利用高架道路便捷的交通、方便的停車,規劃成商店街,或者是人行購物銜,如建國花市等等提供人們一個方便、安全及有趣的漫步購物場所。環河南路高架道路,原先亦有此構想,但在興建完成之後,未與平面道路配合,以致危及行人,又加上商店服賣多五金建材,所以未能形成一有趣的人行購物街。

d:社區活動中心

可設置里民活動中心,提供社區居民於平時社區活動、社區會議、集會場所、甚至運動的場所,提供各年齡層之社區居民一個休閒育樂的好去處。

e:其他

       高架道路其下空間,除了可做上述1至7項的使用外,另外亦依其區位賦予不同之性質之考量,結合週邊社區之特性形成文化據點,提高生活品質,創造多元空間再利用利用空間再利用的想法讓原有失落空間再活化利用,創造新的空間價值。

總之,對於高架道路其下空間之使用,應妥善規劃,配合當地特色、需求,並依照前面所提:規劃、開發應注意之各點事項,仔細配合、運用、規劃;如此,將可使都市空間更有特色,土地利用更為有效,而高架道路也不僅只是抒解交通的醜陋、巨大的結構物。進而,充分利用高架道路下之空間,使其發揮最大利用、放能,並使高架道路能配合所經過之區位,使其對所經區位之衡擊、影響減至最少,甚至達於無影響的情況。本案擬藉高架橋下之空間整理與活化,與地方政府合作拓展藝文展演空間,已達全民共享藝文的理念且能增加附近區位之生活品質。

三、北市高架空間使用案例分析

1.辛亥高架 -辛亥區民活動中心

在建國南北路高架道辛亥路的那一端,可以見到一條自建國南北路高架道上延伸出去的另一條高架道;這條高架道就是辛亥路高架道。

辛亥路高架道全長560公尺,大部分位於辛亥路一段,小部份位於辛亥路二段。起點在汀州路車行地下道的出口,最後於建國南北路高架道起點處的上方,以高架方式接上建國南北路高架道。

因為辛亥路的路面很寬,所以在其上方的辛亥路高架道也建的很寬,雙向共有四車道。橋下的空地也相對的很寬闊,以下就橋下設施分述:

1.橋下有一座辛亥區民活動中心,是市政府提供這一帶居民活動集會的一個場所。而它的旁邊有一座收費停車場,從前是假日書市的所在地。辛亥路新生南路口東側有一座臺北市政府環保局專用的停車場。大部分停的是垃圾車,也是大安區另一個垃圾車的據點。

2.基地位於辛亥高架下之閒置空間,於辛亥路溫州街口,基地兩側皆為小型公園,左側為大學公園顧名思義為靠近臺大學區,右側為大安區龍坡里社區公園;基地串聯於中,其高架橋下設有社區活動中心,提供民眾集會休閒,其特殊之處為臨活動中心處設置一籃球場,提供民眾一個良好的活動空間。

而辛亥高架下的社區活動中心提供民眾資訊及活動,並整合相關「人、事、物」資訊,提供民眾便捷的資訊與服務,以具親土性及親人性之特性,而籃球場則提供附近居民一個休閒活動的好去處。

在經過調查、分析這兩個案例後,其規劃的原則應基於大眾之利益、需求為最先前提,實際之空間需求應回歸社區需求,後續規劃應以社區營造之精神回歸地方自主性規劃設計,下節以建國高架橋橋下空間作為研究分析並提出改造建議。

四、建國高架下空間環境分析

由於社會漸漸富庶、進步、生活水準日漸提高;為了使文化水準能隨之提高,可配合東區熱絡的文藝活動,配合居民需求,於假日或是適當時間,舉辦民俗、社教表演、展示活動,甚至提供場地,供所謂的民間藝人等等表演,提高人民文化水準,又由於高架道路下有遮蔽之作用,且基地近於假日花市,可利用其附近之地緣或其他方式來推展活動,達到失落空間再利用。-失落空間展覽會館

1.基地分析

建國南北路高架道全長5˙3公里,北起松江交流道,南銜辛亥路並可聯絡水源快速道路等快速道路系統,而構成臺北市西面地區之快速道路系統。

建國南北路是臺北市兩大園林大道之一,路寬70至100公尺。由北至南分別與民權東路(路寬40m)、民生東路(路寬40m)、長春路(路寬20m)、南京東路(路寬40m)、長安東路(路寬20m)、忠孝東路(路寬40m)、仁愛路(路寬70m,與建國南路相交處100m)、信義路(路寬60m)、和平東路(路寬40m)等主要東西向幹道相交。北端與松江路(路寬40m)、民族東路(路寬30m)交會;南端則與辛亥路(路寬70m)銜接。高架道路部分往北方向的入口有和平東路、信義路、仁愛路、忠孝東路、南京東路;出口則有長安東路、南京東路、民權東路、濱江街等。而往南的方向入口有民權東路、長春路、長安東路;出口有忠孝東路、仁愛路、信義路、和平東路等。北端和松江路民權東路交會後上高速公路。南端除了和辛亥路平面道路銜接外,還可和辛亥路高架道聯絡接上其它快速道路。高架道路下並設有迴轉道供車輛迴轉之用。

建國南北路高架橋下平面土地利用之規劃,係依據行政院於民國六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核定實施之“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中之規定在高架道路下准予設置:1停車場2倉庫3商場4消防隊5加油站6警察派出所7集會所等七類。以不影響交通之原則,選擇需要之設施,適當配置於高架道路下。此外,加油站之設置係依據臺北市政府研訂之“臺北市加油站設置原則”來設計規劃(臺北市政府工務局,2006)。

現場土地利用為小型車雙層停車場10座;非假日小型車雙層停車場1座;小型車停車場6座;非假日小型車停車場6座;臺北市公車停車場1座;大型車停車場1座;環保局堆放場2座;中國石油公司加油站3座;掃街車,污泥車,停車場1座;環保局垃圾車停車場1座;水肥車,流動廁所停放場1座;環保局清潔隊1處;陽光洗車中心1座;計程車監理站1座;八德市場。以下便就以上各種利用規劃作說明。

(1)小型車雙層停車場,配合都市計劃商業區及批發市場用地之分佈,於橋下設置。小型車雙層停車場主要停車對象是小轎車,這些雙層停車場提供了駕駛小轎車的駕駛人來說,提供了許多的停車位,上班時間時更讓上班族們不用為停車位而煩惱。而非假日小型車雙層停車場,是因為假日商場的緣故,所以要在假日時空出位子提供假日商場營業的空間,所以只能在非假日時當作停車場使用。但因為假日時高架橋附近對停車位的需求較少所以影響不大。可是假日商場帶來的人潮卻也使附近的交通混亂。

(2)在建國南北路高架橋民權東路和民族東路之間,有臺北市公車處的公車停車場供74、298等公車的公車路線的車輛停放。因為臺北市大型車的停車場不多,所以在街頭常有遊覽車違規停放。所以在規劃建國南北高架橋時便考慮到這個問題。因此便在民權東路和民族東路之間規劃了大型車的收費停車場以期大型車的違規停車案件能夠減少並配合都市計劃,商業區及批發市場用地之分佈,於橋下設置大型車停車場。

(3)臺北市環保局因為器具繁多,需覓處放置。因此在建國南北路高架橋下就有環保局的堆放場。而環保局的部分車輛如:垃圾車、水肥車、掃街車、污泥車、流動廁所等就停放在建國南北路高架橋下。並有一清潔隊在辛亥路和和平東路之間。加油站用地在都市計劃中並未規劃,加油站之設置均由中國石油公司自行覓地,依臺北市政府所訂加油站設置原則興建加油站,但在地價高昂土地取得困難的情況下加油站實在缺乏。造成市區加油車輛排隊久候情況,影響市區交通甚為嚴重,並對市民帶來不便。建國南北路高架橋下的加油站之設置,是依據沿線地區現有加油站分佈,並參考臺北市政府有關加油站設置原則與中國石油公司加油站設置地點建議,配合道路系統狀況,增設加油站。現在於和平東路至信義路之間;忠孝東路至長安東路之間;民權東路至民族東路之間均設置有加油站為臺北市民提供加油的服務。

(4)建國南北路高架橋在信義路南側有假日商場、假日藝廊,信義路至仁愛路之間有聞名臺北的建國假日花市,而仁愛路北側有建國假日玉市。另外在和平東路北側過去曾有假日書市在此營業過,但已停辦。

(5)建國南北路高架橋在和平東路南側,曾有陽光洗車中心。提供弱勢朋友們一個工作的地方。而在忠孝東路和長安東路之間有計程車監理站設在橋下。

(6)至於在固定的綜合性商場方面,在建國南北路高架橋下八德路至市民大道之間高架道路下之平面土地面積廣闊(寬約50公尺長約100公尺)橋面淨高甚大(在6公尺以上)為全線高架道路淨高最大之路段。且無平面直行道路通過不影響道路交通,為土地經濟之有效利用,所以在此設置八德市場。

2.現況分析

(1)建國高架橋於起段辛亥路路口起至八德路止,各路段現階段使用狀況於起段辛亥路口橋下使用空間為洗車中心,和平東路至信義路整區段為停車空間,信義路至仁愛路為假日花市,仁愛路至忠孝東路為假日玉市,忠孝東路至市民大道目前為計程車聚集地。

(2)經分析建國高架橋整路段現況,整段讓人印象顯明為花市、玉市及計程車休息處,其餘幾乎皆為停車場,經現場探訪停車狀況,約可分單次停車及月票方式,而停車率平日約70~80% ,假日約30~40%,可見於有相當充分之停車空間。經前項之分析此方案基地選定於-左側為大安身林公園,右前方為市立圖書館。

3.土地使用分區分析

基地的西側為大安森林公園,東北方為臺北市立圖書館其餘的大多都為住宅區,至於商業區則是以信義路、新生南路為主。因此應該特別注意基地與大安森林公園、商業區之間的關聯。

解決方法

(1)可將主要的開放空間朝向大安森林公園,以作為兩者之間的主要連結。

(2)可將展示廊道朝向道路外圍,以連續整個商業區的發展。

4. 人潮分析

基地位於大安森林公園的東側,在例假日時,公園常常會舉辦許多活動,再加上此基地又位於公園的次要出入口附近,所以應該特別注意通過和平東路馬路的人潮。

解決方法

(1)建築物向後側稍微的退縮,或基地前方挖空,設置成一個小廣場。

(2)利用地下道來連結。

(3)建築物向後側退縮設置成人行步道。

5.車潮流量分析

新生南路與信義路的車潮流量非常龐大,特別是在交通的尖峰時間,因此對於基地會有很大的衝擊。

解決方法

(1)道路的轉角處設置成截角,以增加車流速度。

(2)利用計程車彎、公車專用道、公車彎來改善。

6.停車分析

(1)基地附近的違規停車非常嚴重,因此應特別注意停放的位置與行人動線之間的關係。

(2)由於基地的西方及南方設有公車專用道,應特別的注意其所帶來的影響。

(3)由於基地南方的信義路上設有地下停車場,所以應特別注意到與基地之間的關係。

解決方法

(1)於基地附近的人行道上設置座椅、花台,來避免機車的隨意停放。

(2)將人行道上的機車與行人動線作分離。

(3)公車專用道與大安地下停車場的人群勢必是經由信義路與新生南路而到達基地,其中信義路上的人潮最多,因此主要入口可設置於信義路上,而汽車入口,則可設置於基地北方的巷道中(人車動線分離)。

7.商業型態強弱分析

信義路與新生南路交叉路口上的商業最為發達,因此必須考慮此項與基地內販售之間的關係。解決方法可將一樓的販售空間設置於信義路上,以連結整個商業型態的延續,並帶動全體的商業發展。

8.設計構想分析

(1)展示的定義:

展示(Display)是形成人與物之間傳達資訊功能的手段,是將主題在空間中演出的一種綜合技術,並沒有一定的表現型態,但須在特定的時空下進行。

展示的目的通常有以下幾種:促銷、說服、揭露、展現、告知、娛樂、啟發、教育、宣傳、推廣等。展示設計即為達成上述的目的所作的設計工作。

展示空間主要分為以銷售、慶典、娛樂與教育文化為目的等所形成的空間,其中包括商店、櫥窗、展示中心、展覽會、博物館、美術館與大型的博覽會等型態。

(2)展覽會的特色:

展覽會具有新聞性的特質,因為有短期的時間限制,並非日常性的長期展示,所以有難得的、錯過便不再來的特殊事件寓意。但現代社會中,展覽會到處且隨時皆有,人們常有無從選擇的困擾,或因太多的展覽而引不起興趣,所以非日常性的特殊特質便相對減弱,使展覽會的展示設計比博物館的挑戰性更高。首先必須掌握時效,於有限的時間內做好吸引人的廣告宣傳,不能吸引人的展覽廣告,注定要失敗;展覽會不能像博物館可利用參觀過的人口頭漸次傳播宣傳,因轉眼間展覽就已結束,必須靠各種大眾傳播媒體傳達吸引人的廣告,才能一開幕就吸引人潮。 再者,展覽會需掌握新聞事件的特質,展覽內容必須是第一手、未曾公開曝光的(頂多數件作為代表性介紹),如此才能引起好奇的民眾。或是製造新聞性的特點,使人有親眼目睹的慾望,最好排除委託公關公司辦理的制式活動模式,以結合社區民眾以自主生活方式展現,將更具特色與人情味。

(3)展覽會展示規劃:

構成展覽會展示的基本構造之相關要素如下,須於規劃之初將以下各要素作一整體性的規劃,展示的動機與目的(why)-動機、目標、目的、主旨、主題等展示概念之確定,展示名稱與項目、課題等基本方向的確立、展示的發訊者(who)-機關單位、主辦者、協辦者、贊助者、策劃者、執行者、管理者等組織架構的建立,執掌工作內容與分工的確認、展示的受訊者(whom)-觀光客、當地居民、專家學者、相關者、一般社會大眾、學生等目標對象的確認、展示的內容(what)-傳達內容、展示資訊之決定。展示的時間與時期(when)-主辦者與目標對象可配合時間的確定、展示的空間與場所(where)-空間要素、展示室、展示空間的條件之確認與決定、展示的方式與展現手法(how to)-依據上述條件,採取適合的展示的方式與展現手法,以吸引目標觀眾。 展示的預算與經費(how much)- 所有的展示規劃活動,需符合展示的預算與經費。

展示是以「空間每一個角落皆具資訊傳達性」為目的,如同電影或舞台,將空間營造為三次元世界的展示表現。比起強調平面感的裝置型,氛圍型其特色在於除了前者之外,亦著重強調觀賞者視線位置之立體感。

(4)展示會館空間需求:

展示會館的展示空間一般分為三大部分:室外庭園(綠化區)、室內空間與建築本體展示。而室內空間又分為公共空間[4]、展覽空間[5]、倉儲空間[6]、研究空間[7]、管理空間[8]

五、臺灣展示相關領域的現狀

博物館與美術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博物館是國內三大博物館,各以不同主題作為博物館的展示內容,不僅室內面積廣大,戶外園區更是融合主題作一整體呈現。如自然科學博物館結合戶外庭園的「自然史生物演化步道」,並連通至綠意盎然的經國大道,附屬的植物園不僅連結了科博館,更是將戶外庭園作為實質植物的展示區域。 國立臺灣美術館戶外庭園是廣大的雕塑展示廣場,置放許多大型的雕塑作品,不僅安排高低起伏的草地與水景,更以健康步道串聯整個園區;目前更是進行河川景觀整治工程,欲連結至臺中市文化局戶外庭園作一整體的景觀規劃。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所[9]也有面積頗大的戶外園區,原本並無精心的庭園設計,只種植草皮及數棵樹木,草皮上置放數個工藝雕塑品。但遭受九二一大地震的摧毀後,整個園區正重新規劃為工藝公園,也正是朝一主題式公園的展示空間方向前進。

以博物館的展示設計來說,也是沒有一定的順序,但通常會有端點、路徑、節點、區域等的安排;端點包括起點與終點,不只限於一處,起點需扮演告知主題與吸引觀眾的角色;路徑則有主、次路徑的安排,引領參觀的動線;節點為選擇分區展示空間的連接處;區域為實際展示的空間範圍。在參觀的動線中,也是類似園林的遊覽路線,有不斷出現重心展區,只是最重要的展區不一定會在終點,而更常出現在起點或中心區域,並因展示主題的不同會有更大的差異。但基本上由敘述故事的手法來表達展示設計的性質是與園林設計相同的,只不過園林設計常用迂迴漸進、引領高潮的順序結構,而展示設計常用先揭主題、後加詳注的倒序結構。

 綜上所述,臺灣終究無法脫離傳統博物館形式,事實上並不一定要有館的存在,也不一定只有展覽的形式,如何跳脫傳統觀念創造真的表現地方歷史價值,實為一重要的課題,下節針對高架道路下方利用分析作結論與檢討。

六、 結論與建議及未來研究方向

所謂空間權,國內學者解釋,有邱大展:「空間權乃空間所有與空間利用之權」;蘇志超:「對土地之地面、上空部分、地下部分得以單獨間隔區分,分別獨立處分,包括出售使用權、所有權、或設定『地上權』或『上空權』」;溫豐文:「乃離開地表之空中或地中橫切一斷層而享有權利之謂」;政大地研所邱萬金碩士論文更進一步指出:「空間權乃橫切地表上空或地下特定水平空間之所有和利用之權」。總結來說,空間權乃為存在於地上或地下一定水平空間所生成的所有權與利用權─『水平不動產』;有別於現行土地法,是對地表上下垂直土地之所有與使用─『垂直不動產』之概念。而高架道路下空間之使用,是當前道路設計實應同時考慮的重要課題,且橋下空間屬「半室內空間」,應配合附近設施作使用規劃,並須尊重附近使用者的需求,落實民眾參與機制以達最佳的使用效益,防止單一使用不合理的情形,考慮多目標多方向的規劃、使用,使高架道路下不僅解決了交通行車的問題,亦可活用其下空間做其他使用,配合社區總體營造使都市居民的生活變得更活潑更豐富。

在經過對高架道路及其下空間分析及評估之後,可了解高架道路其下空間在各種限制下,可使用的方式、種類有哪些情形,提供未來使用類似空間規劃設計的參考。未來類似研究,可朝下列幾點去研究:

高架道路多層化後,其下空間利用與道路上、下銜接問題。

都市高架道路對都市經濟、都市發展的影響。

由都市交通及其他觀點,分析都市高架道路存廢及改善問題。

高架道路和都市結構、景觀間之關係及影響。

高架道路下空間以生態工程首法律化之可行性。

高架空間與民眾之關係與空間想像。

最後,希望本研究對未來規劃、興建高架道路時,其橋下空間利用問題對規劃單位能提供一些參考及建議,以期對改善都市生活及環境品質等等有所貢獻。

參考書籍及網站

Roger Trancik(謝慶達譯),2006,”找尋失落的空間-都市設計理論”,田園城市出版社,臺北,臺灣。

王啟祥,2002,”從休閒觀點析論博物館觀眾開發的困境與對策“博物館學季刊,第16卷,第4期,臺北,臺灣。

內政部營建署,2006,”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三條附表甲、立體多目標使用”, 臺北,臺灣。

朱淳鄧雁著,2006,”展示設計基礎”, 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上海,中國。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工路局,http://www.freeway.gov.tw/

林芳穗;尚靜筠,2005,”博物館形象形塑之初探”,2005設計與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下冊),華梵大學,臺北,臺灣。

林芳穗;厲君,2005,”博物館國內外觀眾資訊需求之研究”,2005設計與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下冊),華梵大學,臺北,臺灣。

李新富,2003,”環境視覺規劃與設計要點之探討”,商業設計學報,第7卷,臺北,臺灣。

李素馨,2002,”高速公路鄰近都會區綠地多元性利用之可行性評估”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臺北,臺灣。

柯憲榮,1996,”土地法規”,李健出版社,臺北,臺灣。

范成偉,2001,”博物館形象的設計傳達模式建置研究,博物館學季刊,臺北,臺灣。

夏鑄九,1995,”空間歷史與社會”,臺灣社會研究叢刊,臺北,臺灣。

楊子葆,1990,”臺灣都市交通政策的政治經濟學分析”, 臺灣社會研究季刊,臺北,臺灣。

陳其南,1992,”公民國家意識與臺灣政治發展”,允晨叢刊,臺北,臺灣。

施鴻志;段良雄;凌瑞賢,2003,”都市交通計劃-理論、實務”,國立編譯館,茂昌圖書有限公司,臺北,臺灣。

廖世璋,1999,”都市設計應用理論與設計原理”,詹氏書局,臺北,臺灣。



[1]華梵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勞工安全衛生暨工務課課長(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2]大多數的都市中心地區今天都遭遇到失落空間﹝Lost Space或空間使用不當的問題。汽車、現代運動對建築設計的影響、都市更新、分區使用政策、私人利益凌駕於公共利益之上,以及都市內部土地使用型態的變化等因素之影響,在在都使以往都市開放空間的價值及意義逐漸淡沒、以至消逝(Roger Trancik;2006)

[3]文建會從1994年開始,推動社區總體營造,此項運動所標榜的「由下而上」、「民眾參與」、「凝聚社區意識」、「發掘地方文化特色」等等觀念。

[4]入口大廳、室內雕塑廣場、紀念品區、休閒餐廳、冷飲區、大禮堂、簡報室、行李室、服務台、電話亭、化妝室、圖書室、樓梯、電梯…等。

[5]常設展示區、專題展示區、休息區…等。

[6]卸貨區、臨時儲藏室、大型儲藏室…等。

[7]藝術創作學習教室、研究員研究室、資料室…等。

[8]接待大廳、服務台、館長、副館長室、各部門辦公室…等。

[9]手工業研究所自民國八十年代起,旋即調整其業務內容,如:辦理工藝設計競賽、生活用品評選展、原住民工藝展、文化產業研討會等,皆是從文化層次推動工藝產業之發展。至民國八十八年,更名為「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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